![]() 闽侯一中创建于1902年,历史久远,人才辈出。以优质的办学质量享誉省内外,进入新世纪,更焕发勃勃生机。如今已拥有36个高中教学班,1800多名学生,是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是闽侯县高中的龙头学校,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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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一中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职责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宣传国家语委、教育部和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认识,提高全校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 2.调查了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状,找出差距,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工作规划,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语委、省教育厅指示精神。 3.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建立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网络,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部署、检查、评估各处室、年级语言文字工作。 4.向校领导提出建议,与有关处室协调落实,将普通话达标情况列为教师职务评聘、学生评优、综合素质测评的条件之一。 5.提出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硬件建设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的建议,对学校使用规范化汉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加强对普通话、汉字书写等教学工作的领导,提高师资水平,加强课程建设,积累教学经验,提高实效。 7.利用广播、网络、板报等一切手段,全方位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形成校园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8.定期组织学校的语言文字基本功竞赛,把检查评估、表彰先进结合起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运行机制,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全校性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9.定期向校领导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校语言文字工作。 二、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监督实施。 2.建立学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3.负责校园普通话运用的检查、督促,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并逐步成为校园语言。(教学用语、公务用语、会议用语的日常监督) 4.负责校园用字规范的管理、检查、督促。力争在校园内消除用字不规范的现象。 5.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范的咨询;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与学生,经常监测校园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整改校园语言文字运用中发现的问题。 6.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迎接上级的相应检查和评估。 7.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宣传与相应调研活动。组织骨干队伍进行政策与业务培训。 8.配合学校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以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校园文化活动。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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